重要工作行事清單

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

學生日常德行評量考查依據

1.全學期無遲到、曠課、缺席者(公假除外),記小功1次。
2.升旗、早讀、午休及上課無正當理由遲到,每週累計3次(含)以上,當週週六上午九點至十點由學務處實施常規輔導,累計6次(含)以上者,輔導時間延長至十一點,遲到超過7次(含)以上或無故未參加常規輔導者,記小過乙次。

請有經常遲到同學多加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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